摩托车有了报废期限
    关于摩托车报废,是市民们特别关注的问题。郑州市车辆管理所安检科史自科长说,按照去年10月1日施行的《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公安部门将在路检路查中对摩托车进行统一处理,并按注册登记督促车主进行车辆检查,以确保交通安全及减少环境污染。
    具体来讲,凡使用年限达到8——10年或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两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两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和使用年限达到7——9年或累计行程达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长车及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达不到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辆都应报废及注销登记。
    所有报废车辆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车辆移交给报废车回收企业,并凭报废车回收企业开具的《报废车回收证明》按照机动车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车辆所有人如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的,必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定期检验,如若3次检验不达标的须办理报废手续,检验合格的办理延缓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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