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目的、球场及用具
    棒球运动系指依照本规则的规定,在有围墙的球场内分成两队,总教练带领九个以上的球员,接受一名或数名裁判判决的比赛
    比赛的目的在于得到比对方分数多为获胜的目的
    所谓胜队是指依照本规则的规定于正式比赛终了时,得较多分数者而言球场规则
    球场系依据下列要领设立:
    内野为90呎(27.431公尺)之四方形,而外野是在一垒线及三垒线所延长界线(FOUL LINES)间的地区。
    从本垒到界内区域、围墙、看台或其它阻碍物,须在250呎(76.199公尺)以上。从本垒沿着界线,两边的距离需在320呎(97.534公尺)以上;中外野的距离以400呎(121.918公尺)以上最为理想。
    内野垒线及本垒板应在同一水平,但投手板必须高于本垒板10吋(25.4公分),即自投手板前6吋(15.239公分)处朝向本垒板方向6呎(1.828公尺)之地点为止,以每1呎(0.304794公尺)保持1吋(2.5399公分)的斜度差。此项倾斜,各球场应力求一致。
     内野及外野包括界线都属于界内区,其它则属于界外区。
    自本垒经由投手板到二垒,此一直线应已朝东北东方向为宜。
    本垒到挡球网(BACKSTOP),及垒线至最近的围墙、看台或其它在界外区的阻碍设施距离应在60呎(18.288公尺)以上。
    首先当本垒位置定位后,自此点以钢尺量127呎3 3/8吋(38.795公尺)距离,决定二垒的位置;再以本垒为基点朝一垒量90呎,再以二垒为基点朝一垒方向量90呎,其交叉点为一垒的位置;然后以本垒为基点朝三垒量90呎,再以二垒为基点朝三垒量90呎,其交叉点为三垒的位置。一垒至三垒的距离为127呎 3 3/8吋。测量至本垒的距离系指一垒线与三垒线的交叉点而言。
    界线以及粗线等应使用湿石灰或白垩等其它白色材料划定。界线标竿以白色颜料涂之,但为便于判定,可以其它颜色涂之。至于界线则不可用木材或其它硬质材料制作
    本垒形状为五角形,应以白色橡胶板制作,以每边12吋(30.5公分)之正方形,自相对两角画并行线,每边8 1/2吋(21.6公分)连接第五边,即为17吋(43.2公尺)。五角形尖端应是一垒线及三垒线的交叉点。17吋边应朝投手板,两边一、二吋边应各与一垒线及三垒线一致。板面应与地面水平固定,各边缘宜削斜为理想
    一、二、三垒应以白色帆布袋包标示,并固定于地面。垒包的尺寸为15吋(38.098公分)四方,不得薄于3吋(7.619公分),厚于5吋(12.699公分),应充塞柔软材料。
    【注】在正式比赛开始前要换新的垒包,如果没有新的垒包时,也要用白色油漆或石灰涂在垒包表面。
    投手板是由长24吋(61公分)、宽6吋(15.2公分)的长方形白色橡胶平板制成,并应与地面固定。由投手板前缘中央至本垒板尖端的距离为60呎6吋(18.44公尺)。
    球场应在距离一、三垒线两侧至少25呎(7.62公尺)处设置两座球员休息室,且须有屋顶及围墙,供主、客两队使用。
    正式比赛的说明:
    没有完成五局上、下半的进攻而主审宣布中止比赛时,原则上是无效的比赛。
    后攻球队领先,即使未打五局下半,仍为正式比赛。
    后攻 球队在五局下半得分后追成平手,虽然这半局未打完就停止比赛,仍为正式比赛。
    止比赛的胜负是以两队的得分来作为决定胜负标准。  
    于某局中主审宣告截止比赛时,有下列情况,均成为「保留比赛」(SUSPENDEN GAME):
    先攻球队在上半局追平分数,而后攻球队在下半局未能得分,而被宣判截止比赛时。
    先攻球队在上半局得分超前,而后攻球队在下半局未能追平或再度领先,而被宣判截止比赛时。
    球是由软木、橡胶或类似的材料为心蕊,缠上丝线,外头以两片白色的马皮或牛皮缝制而成,其重量不能少于5盎司(OUNCES)或重于5.25盎司(181.8~148.8公克)。圆周不能少于9吋或大于9.25吋(22.9~23.5公分)。上下长度约为7.3公分~7.5公分。
    【注】软木棒球是由橡胶作成L、A、B、C、D号等五种。L号是中空球,B号是有充塞物的球,这两种是一般使用球。A、C、D号三种则是专供少年使用的中空球。
    各种软式棒球规格如下表:(弹性测验是从150公分高度向大理石板地面落下所测得)
    球棒
    球棒必须用一跟木材制成,且表面为必须光滑的圆型状,最粗部分的直径不能大于2 3/4吋(7公分),长度不能超过42吋(106.7公分)。
    球棒头凹陷部位,深度应在1吋(2.5公分)以内;宽度不能超过2吋,或小于1吋(2.5~5.1公分)直径;凹陷部分不能附着其它物质。
    球棒的握把位置须在从球棒底部算起18吋(45.7公分)以内。在这个位置内,如果为了更确实握住球棒,打者可以包扎或使用材料处理,但处理过程中如果超过18吋的握把范围时,裁判可以限制该球棒不能在比赛中使用。
    【注】打者于使用中或使用后被裁判发现该球棒不符合本项的规定,不得以此为由,宣判出局或勒令退场。
    除非经过认可,否则比赛中不能使用着色的球棒。
    服装
  同一队的球员应该穿著同样颜色、式样及型态的球服。球衣背后须附有大小6吋(15.2公分)以上的背号,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同一队球员的衬衣(UN-DERSHIRT),也必须属于同一颜色,不过投手以外的其它球员可以在衬衣袖上标有文字、号码等符号。
    每一位球员的背号应该固定。
    袖长可以依各人的身材而异,但同一位球员的两袖长度应该差不多。
    不能穿著破烂的球服出场比赛。
    球服上不能装饰和球服不同颜色的物品。
    球服上不能附有棒球形状的东西。
    球服不能使用玻璃的钮扣或发光的金属。
    鞋跟及鞋端不能附着其它物品。像高尔夫球,田径等在鞋端附上钉子的球鞋都不能在比赛中穿著。
    捕手手套
    捕手用的皮制无指手套(MITT),并无重量的限制,但其周围大小不能超过38吋(96.5公分),上端到下端不能超过15.5吋(39.4公分),此项限制包括手套、绳结、皮带以及手套外缘在内。手套拇指与食指的间隔,上端不能超过6吋(15.2公分),下端分叉处不能超过4吋(10.2公分)。拇指与食指间的网,连结上端部分不能超过7吋(17.8公分)。而自上端至虎口部分其长度不能超过6吋。网可用绳或覆皮革的绳编织,或由手掌部分的皮延长编结,但不能超过上述长度的限制。
    一垒手手套
    一垒手使用的皮手套或无指手套没有重量限制,但其上下不能超过12吋(30.5公分),左右不能超过8吋(20.3公分)。无指手套的拇指与食指的上端间隔不能超过4吋(10.2公分),下端虎口间隔不能超过3.5吋(8.9公分),此项间隔不能使用材料或加工扩大、延长、加宽或加深。
无指手套的网自上端到拇指虎口的长度不能超过5吋(12.7公分),且网得用绳子或皮革编结或由手掌部分的皮延长编结,网不得使用皮革以外的物质卷起或包扎,也不能将网加深如同一陷阱,网型手套的重量不予限制。
    捕手及一垒手以外的手套
    一垒手、捕手以外的每一野手得使用或戴用皮手套,其大小自四指由顶端经落球袋到手套表面下端不能超过12吋(30.5公分),手套的幅度以食指内侧下端缝线部分经由各指下端到小指外缘为止,应在7.75吋(19.7公分)以内。
    拇指与食指间隔部分称为叉状部分(CROTCH),可附加皮网或挡球网(BACKSTOP)(WEBBING),也可以使用两片标准皮革将叉状部分全部防堵,或由数个皮制信道 (TUNNELS),或长方形皮革,或皮绳编织而成。
    网的部分不得使用皮革以外之物卷起或包扎以制成陷阱网型,当网涵盖全部叉状(CRATCH)部分,则网可成弹性。为了结网可以加穿数个段落(SECTIONS),此段落必须能紧密串连,但不得将段落弯曲成一凹状网。
    叉状部分上端开口应在4.5吋(11.4公分)以内,深度在5.75吋(14.6公分)以内,下端宽度在3.5吋(8.9公分)以内。
    叉状开口上端部分不可超过4.5吋,其上下左右任何部分须紧紧牵连,附加部分也应该用皮绳紧紧牵连,如有松弛即可调整至正常状态。皮手套的重量不予限制。
    投手手套的限制
    投手手套的缝线、皮网、绑绳等应同一颜色,但不能使用白色及灰色。
    投手手套上不能附加任何和手套不同颜色的物品。
    头盔的规定
    打击时必须戴头盔,捕手守备时也要戴头盔。
    乙组棒球的比赛,打者必须戴双耳的头盔。
    业余棒球的比赛,打者和跑者都要戴头盔。
    捡球球僮也要戴头盔。
    球员未按规定戴头盔时,裁判可以要求改正,如果球员没有改正的话,裁判可以判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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