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沉井下沉至设计标高时,应进行沉降观测,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封底。经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封底。渗水量上升速度≤6mm/min时,可用浇筑普通混凝土方法封底,否则宜采用水下混凝土封底。当出现因沉井自身重力偏轻下沉困难时,可采用井外高压射水、降低井内水位等方法下沉。在结构受力允许的条件下,也可以采用压重或接高沉井下沉。沉井应用范围:沉井可作地下构筑物的外壳。由于平面尺寸可根据需要进行设计,面积可达3000~4000m2,井内空腔并不填塞,形成地下空间,可满足生产和使用的需要,有时还可作为高层建筑的基础。 应随时保持沉井正位竖直下沉,每下沉1m至少检查一次。沉井人土深度小于沉井平面尺寸的1.5~2.0倍时,出现倾斜,应密切注意校正纠偏。井底下沉至设计标高2.om以上时,应放慢下沉速度,控制井内除土量和除土位置,以求沉井平稳下沉、正确就位。将事先在地面上用钢筋混凝土制成的井筒形状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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