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问:请问开发商将在建房抵押给担保公司,然后因为拖欠货款又将房屋抵给材料公司,材料公司将此房作为福利房让给单位职工,该职工与开发商之间只有购房协议,未签正式合同,已入住一年多(唯.一住房),现开发商无法偿还债务。请问在法律上该房屋职工能否合法拥有?同时是否可以等担保公司起诉开发商和个人再应诉?答:职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与担保公司协商转让债权问:去年七月份在公司见习了5个月12月份正式签了一年的合同,其中合同中写了一条,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二七区律师事务所,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请问这样是否合理?如果合理我就按照合同签订离职手续了。答:如果裁员的话,补偿标准合理。问:我由于在超市连着偷过三次东西我在辖区外派出所连着自过三回首,可能由于犯罪较轻让我回去了,但是后来发现我居住的地方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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