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临时工遇到工伤怎么算?【案例】我在一家小厂做临工时工伤了,与该单位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医药费是该单位支付的,但是该单位只肯给我每天十多块的生活费。我想了解如按照劳动法该单位应该向我支付多少钱的生活费呢?还有就是在工伤治疗与恢复期间该用人单位是否该向我支付哪些费用?【律师解答】由于与小厂没签劳动合同,加上工资是日结的,你与小厂间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关系。受伤不属于工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只能被认定为人身损害,适用《.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按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小厂应对你的受伤负责,同时应承担第十七条规定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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