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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十六)封样后,核查人员应告知企业登录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目录,由企业自主选择检验机构送检。核查人员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企业到其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十七)企业应在封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寄(送)到检验机构。寄(送)过程要防止样品损坏、封条破损。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样品的保质期,色香油,确定样品送达时间。(十八)检验机构接收样品时应认真检查。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受理;对封条不完整、抽样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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