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且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分别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地下室、半地下室的楼梯间,钢质防火门,在首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2.00h的隔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直通室外,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时,应采用不乙级的防火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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