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适合诊所污水处理设备技术指导
医疗污水排放的标准:
按照1983年6月1日我国经济委员会和卫生部批准试行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诊所的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三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
2.总大肠菌群数每升不得大于500个。
3.总余氯量为4~5mg/L。
4.污水与氯接触时间不少于1小时
污
水处理设备电路
NICO......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159-66146688 手机:15689807168
 传真:
 地址: 纪台镇张楼村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