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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被告邝某某与被告李某甲离婚案件案情:原、被告双方没有过多的理解,没有感情根底便订婚,并在订婚后两个月于2013年1月17日注销结婚。婚后、被告性格孤僻喜欢独处双方无法沟通,被告邝某某结婚后一个月便分开被告。2014年被告邝某某在汉阴县涧池镇开店期间,被告也不联络被告。2014年7月被告生病去西安治,被告也不曾照顾被告,被告治后便外出打工至今。原、被告虽结婚数年,但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双方长期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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