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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电子秤生产厂的具体的对策是在生产或采购的电子信息产品说明书上应填写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应标注环保使用期限,并在说明书上说明使用条件及配套件特别标识,环保使用期限;应标注回收利用标识;应在包装物上标注包装物材料代号(根据GB18455-2001)要求。在目前我国电子叉车秤行业中凡是涉及出口欧美的产品,或者从国内规模企业采购的一些电子信息产品上,装载机电子秤,ROHS对策执行得较好。值得可喜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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