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的放电蓄电池正常使用时放电操作● 为延长电池使用寿命,仓山区巡逻车,避免深度放电超过额定容量的 80%,当电量显示表一格开始闪烁时,应停止放电;放电终止时单只6V电池端电压不应5.4V,电解液密度不能1.13g/cm3,保持在1.28 g/cm3正负0.005的范围。放完电应立即充电 ,不允许搁置。● 如果电池放电超过规定的范围,充电会变得很困难,需要更多的时间。而且下次放电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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