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产品:起重船舶,疏浚船舶,特殊设备,拖轮
内容摘要: 管理办法如果沉船所有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打捞,则丧失对沉船的所有权。主管机关可以变卖残骸,沉船所有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发还原物或价值,否则丧失所有权。沉船沉物打捞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均不得擅自打捞或者拆除船舶。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沉船沉物打捞清除的目的更多地注重于水上航行安全和水域环境保护,该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显现出来,主要包括:沉船沉物与打捞清除的定义、打捞清除的责任人、强制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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