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中实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规定》指出,持调查令的律师变造调查令以及变造、隐匿、毁灭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的,或者是利用持调查令收集的证据或者信息诋毁对方当事人声誉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内不再向其签发调查令。情节严重的,应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予以处罚或惩戒的司法建议,并可根据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与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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