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房屋权属证明问题由于出卖人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书人有特殊约定外,十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仟:(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巳竣丁房屋的,c合同订立之曰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银行规定的......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29-89534288 手机:18892059191
 传真: 029-89534288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金花北路169号天彩大厦B座1505室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