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蓄水池容积原《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7.1.2条规定:回用系统的高日设计用水量不宜小于集水面日雨水设计径流总量的40%,《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20067.2.10条规定:当蓄水池的有效容积大于雨水回用系统高日用水量的3倍时,应设置能在12h排空雨水的装置。比较二者的区别,笔者认为,新规范更加强调的是雨水总量控制的概念,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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