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阅卷、会见后工作:找不利情节(逐一核实)、有利情节(逐一掌握)、潜在情节(两个字:找、造)。找立功情节需格外谨慎,假立功坚决避免,不要完全当事人化。 ?与被告人沟通,律师的辩护权不是完全独立的,要和委托人协商,要忠实于委托人,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罪、不认罪、上诉是被告人的权利,律师不能替代。 庭前会议,庭前会议靠法院主动召开是不够的,必须通过律师来推动进行,律师应当要求举行庭前会议。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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