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分别指哪三类?企业法人代表、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经理可否持B证?技术负责人要持证吗?项目经理可否持C证且代替A证或B证?其他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证件是否认同? 答:建筑施工企业的“三类”人员(住建部令 7号 第三条): A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员。 B类人员: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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