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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申请宅基地建房,由一方父母出资建造,离婚时该方可适当予以多分【裁判要点】夫妻双方婚后以二人名义申请宅基地建造房屋,应为双方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该房屋时应考虑双方对系争房屋的贡献大小。鉴于该房屋的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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