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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企业环境应急预案有重大修订的,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原受理部门变更备案。变更备案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要求办理。环境应急预案个别内容进行调整、需要告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应当在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告知原受理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不得收取任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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