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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合同未对工程造价公司的计价原则作出约定的,参照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计价。建设工程为未完工程的,应当根据已完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来确定已完工程造价。如果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且无法确定已完工程占整个工程的比例的,一般可以根据工程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确定已完工程占整个工程的比例,再以固定总价乘以该比例来确定已完工程造价。 ? 建设工程造价公司鉴定过程中,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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