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摘要:
带裙房的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智能消防排烟窗,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应由计算确定,当计算值和规范规定的值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自动消防排烟窗,有的设计直接按规范给定的值确定,往往导致选用的风机风量、风压偏小,不能满足要求;有的设计采用通风与机械排烟合用......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51-12345678 手机:13637112702
 传真: 0551-12345678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大彭路与唐安路交口大鹏厂院内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