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譬如,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形下律师却作无罪辩护,有律师这么做的目的是因为无罪辩护能够获得更好的庭审效果,而这能够为其带来更多的预期客户或者案源。这也是此类律师罔顾或者背离被告人的意见而独立辩护、恣意自我表现的重要因素。在被新闻媒体长时间关注的李某某强案件中,其刑辩律师就“不惜重新解构事实与证据,策略与方式,正当目的或许可理解是为委托人利益,但夹带私货的出名欲望无法合理排除”。
?企业风险防......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39-2457834 手机:15053937446
 传真: 0539-2457834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对过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