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消防培训和演练是针对人员安全意识和防火意识的活动,使我们能够进一步了......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53-5915119 手机:18955351295
 传真: 0553-5915119
 地址: 弋江区鲁港街道办副楼四楼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