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5.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根据上述法条规定,房屋买卖时,该房屋所占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这就是所谓的“地随房走”。房屋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卖双方应到房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之后房屋买卖双方凭借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相关证件,到同级人民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更换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商铺店面买卖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权随着房屋买卖发生变更。 17.在涉及学区房买卖合同案件中,买受人申请对涉案学区房进行行为保全的,经审查申请人的请求权具有正当性,且不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导致其无法使用或遭受其他损害的,可以作出禁止使用涉案房屋及该房屋所对应的的保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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