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核发机关根据排污单位申请材料和承诺,对满足下列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可开展现场核查。(一)不属于或地方政l府明确规定予以淘汰或取缔的。(二)不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建设区域内。(三)有符合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物处理能力。(四)申请的排放浓度符合或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排污许可年度执行报告,排放量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的要求。(五)申请表中填写的自行监测方案、执行报告上报频次、信息公开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六)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还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的相关要求,如果是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替代削减获得总量指标的,还应审核被替代削减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变更情况。(七)排污口设置符合或地方的要求。(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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