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案例一:以炒房为目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2018年2月,邵某与郑某在某中介公司居间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合同,商品房产权买卖法律咨询,合同约定由郑某购买邵某的房屋,并约定郑某可任意人为买方并过户到其名下,以避契税。收到郑某支付的首付款后,邵某以无法确定房屋实际买受人、付款时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郑某诉至,要求邵某返还购房款,赔偿损失。经过审理后认为郑某属于职业炒房人,并没有真实的购买房屋的意思表示,而是通过把合同约定的条款任意人为买方过户的方式来居间牟利,顺义区商品房产权买卖,终驳回了郑某要求邵某赔偿损失的请求。 签订空白条款需注意 6.面积的约定这是目前引发纠纷多的条款,大家都认为签订合同后,面积差距超过3%的,商品房产权买卖纠纷律师费,可以不用付费,实际这是错误的。如果购房人和开发商有约定,先遵照约定,无约定再按照规定执行。开发商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和购房人进行约定,约定以有资质的测绘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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