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6.房屋买卖双方已办完过户手续,双方还能解除合同吗?《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是可以解除合同的,即使房屋已经过户。27.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未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为由主张合同无效,能否成立?《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商品房产权买卖违约起诉,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由此可见,对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来说,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是否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除非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的时间或其他条款,否则,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所以,不能因未办理变更登记,主张合同无效。 20.出卖人未......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10-80699970 手机:18500766800
 传真: 010-80699970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中心14层1408-1413A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