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19.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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