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于房屋“按揭”合同纠纷案件中的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探索 一、房屋按揭的性质按揭作为我国投资者和购房者融资的一种主要方式,其很大意义上是市场经济学的概念。在我国按揭尚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法律上并没有关于按揭的明确定义。而且实务中所称的“按揭”与我国香港、英美法系所称的“按揭”也有所不同。造成我国对商品房按揭性质认识不尽统一。投资者和购房者以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也是一种新类型的案件,为了处理这种新型民事纠纷。《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合同法》、《民事法》、《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原则,将实务中的按揭方式归结为商品房。并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对审理商品房按揭纠纷案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13.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发现房屋实际情况与销售广告不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吗?为了保护购房者的权益,《高人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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