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各品种项下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解释如下: 10^1cfu:可接受的zui大菌数为20; 10^2cfu:可接受的zui大菌数为200; 10^3cfu:可接受的zui大菌数为2000,依此类推。 若供试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检查结果均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稀释液、冲洗液及培养基 见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及中药提取物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kou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1.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及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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