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计划用水制度是用水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国务部关于大力开展城市节约用水的通知》(国发[1984]80号)明确提出取消包费制及实行计划用水。《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号)规定城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水应当计量,水平衡,并按批准的用水计划用水。根据计划用水的范围又分为广义的区域计划用水以及狭义的城市内针对各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本标准所称计划用水是指后者。 1.单因子评价single-factor evaluation:根据实测数据和标准对比分类,选取至差指标的级别作为评价结果的评价方式。2.城市蓝线urban blue line: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3.自备水self-supplied water: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供水水源,水平衡原理,由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供水设施,主要提供自身生产、......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512-62822709 手机:13646226375
 传真: 0512-62822709
 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西楼苏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吴中分园10楼1003室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