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2.承运人对托运人的赔偿以其申报价值为限为了防止道德风险,物流运输公司一般要求托运人在货物到达目的地时,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利益填写申报价值。因此,被保险货物发生灭失的,承运人应当按照不超过托运人声明价值的货物实际灭失价值赔偿。物流公司指出,货物灭失包括货物灭失、损坏、迟延交付等形式,可能是由于承运人的过失、托运人的过失、第三方的侵权行为、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但是,对被保险货物......
如想进一步了解更多产品内容,可以直接给厂家发送询价表单咨询:
|
|
联系方式
 电话: 029-82511664 手机:15319405118
 传真: 029-82511664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渭路369号贝斯特物流中心南区2排2-1A22号
 发布IP: (IP所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