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捆扎物件时,应避免麻绳直接与物件尖锐处接触处与麻袋或木头等衬垫。(2)、旧麻绳表面均匀磨损不超过直径百分之三十,局部损伤不超过直径的百分之二十。(3)、麻绳不宜在腐蚀作用的化学物品(如酸、碱)的地方使用。存放应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板上,不要受潮湿烘烤。(4)、新麻绳开卷使用,应按缠绕方向展开,使用绳头的一端放在下面,从卷内拉出绳头,以免打结。(5)、编结麻绳时,拧松的长度约为麻绳直径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