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160霉菌试验
1 试验目的
这些试验测定在适合真菌生长的条件下,即潮湿、温暖以及存在无机盐的条件,设备材料是否受真菌不利影响。
2 常见影响
由真菌在设备上生长造成的典型问题是:
a. 微生物消化有机材料是正常的新陈代谢过程,以此损坏基底,降低表面张力并且增加水分渗透。
b. 新陈代谢过程中产生的酶类和有机酸扩散出细胞,并扩散到基底上,然后造成金属腐蚀、玻璃蚀刻、油脂硬化以及基底的其他物理和化学变化。
c. 存在于部件之间的微生物会形成导电介质,可能导致电气故障。
d. 真菌的实际存在也造成了健康问题,并且造成环境不美观,而用户拒绝使用这种设备。
真菌生长的有害影响归纳如下:
a. 对材料的直接攻击。无抗性材料易受直接攻击的影响,因为真菌会破坏这些材料并将其作为营养物使用。这将导致材料的物理性质退化。无抗性材料包括:
(1) 天然材料。自然来源的产品(碳基)易受此类攻击的影响。
(a) 纤维素材料(如木材、纸、天然纤维纺织品以及纤维绳)。
(b) 动物性和植物性粘合剂。
(c) 油脂、油和许多烃。
(d) 皮革。
(2) 合成材料。
(a) PVC 材料(如以脂肪酸脂塑化的材料)。
(b) 一些聚氨脂(如聚脂和一些聚醚)。
(c) 包含有机填料铝塑复合材料的塑料。
(d) 包含敏感成分的涂料和清漆。
b. 对材料的间接攻击。间接攻击在以下情况中对抗菌材料造成损害:
(1) 在表面堆积物,如粉尘、油脂、汗水及其他污染物(在制造时进入材料或在服务期间积聚)上生长的真菌对基础材料造成损害,即使该材料可以抵抗直接攻击。
(2) 真菌排出的新陈代谢废物(即有机酸)将腐蚀金属、蚀刻玻璃或污染或损坏塑料和其他材料。
(3) 邻近材料上真菌的酸性废物容易受对耐腐蚀材料的直接攻击的影响。
3 设备类型
F 类设备
安装在真菌污染严重的环境中的设备标识为F 类,并且应接受真菌抵抗试验。如果其成分或之前的试验显示设备建造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都不是真菌生长的营养物,则不要求进行本试验。如果在本验证中使用了非营养材料证明,应在《环境验证表格》中声明这一事实。
4 仪器
进行本试验所必需的仪器包括配置有能维持特定温度和湿度条件的辅助仪器的腔室或橱柜。应制订条款以防止待测部件上液滴冷凝。在待测部件周围,空气应可以自由流通,并且应尽量减少支撑待测部件的夹具的接触区域。如果强制通风,其在试验样品表面的流量不应超过1 米/秒.
5 试验程序:请见详情。

DO-160温度变化试验
1 试验目的
该试验确定了操作高温极限和低温极限之间温度变化时设备的性能特性。表4-1 中说明了飞行操作的适用分类。对于A、B 和C 类,在根据4.5.1、4.5.2 和4.5.3 小节中的程序对设备进行试验时,要求设备以5.3.1 中的温度变化试验为准。对于S1 和S2 类,要求设备以5.3.2 或5.3.3 小节中的温度冲击试验为准。
2 温度变化率
规定的适用于温度变化程序的比率如下:
A 类航空器内部或外部设备:少10 摄氏度每分钟。
B 类航空器内温度未受控制,或部分控制区域的设备:少5 摄氏度每分钟。
C 类航空器内温度受控制区域的设备:少2 摄氏度每分钟。
S1 类航空器内部或外部设备:已知变化率大于10 摄氏度每分钟。应在评定表中注明表汇率。
S2 类航空器内部或外部设备:未知变化率大于10 摄氏度每分钟。
3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A、B 和C温度变化试验(除S1 和S2 类外)可进行合并,以涵盖地面存活低温试验和短期低温试验(4.5.1)、操作低温试验(4.5.2)、地面存活高温试验和短期操作高温试验(4.5.3)、以及操作高温试验(4.5.4)。可采用以下程序:
a 如果是组合试验,应根据4.5.1 的地面存活低温试验和短期操作低温试验和4.5.2 的操作低温试验进行。在完成4.5.1 和4.5.2中的试验后,机载设备EMC整改,再进行c 小节中的内容。如果不是组合试验,则应在设备操作时,在环境温度下将实验室温度降低到5.2 小节中规定的适用比率的操作低温。
b 在该操作低温水平将设备稳定在操作模式。
c 将实验室温度上升到5.2 小节中规定适用比率的操作高温。在温度变化时,确定是否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
d 使设备在操作高温下稳定。如果是组合试验,应根据4.5.5 的地面存活高温试验和短期操作高温试验,以及后面4.5.5 的操作高温试验进行。至少暂停使用设备2 分钟。
e 开启设备,将实验室温度降低到5.2 小节中规定适用比率的操作低温。在温度变化时,成都机载设备,确定是否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f 在实验室处于操作低温时稳定设备,然后至少让设备运行1 小时。停用设备 30 分钟,再重新启动设备,同时使实验室温度维持在操作低温。
g 将实验室温度调整到5.2 小节中规定适用比率的环境温度。
h 在第二次和次合适的循环期内确定是否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至少应完成 2 个周期(上述a 到h)。如果能在一个周期的温度变化时间内确定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时,只需要在第二个周期内进行试验。如果在温度变化的时间内不能确定符合适用的设备性能标准时,应进行多个周期的试验,以完成对符合性的确定。温度上升导致设备在试验中有冷凝的潜在风险时,应对实验室内的空气湿度进行控制,以消除冷凝。图5-1 为试验结果示意图。可让无动力的设备在环境温度下、第.一第二和后续试验期间,机载设备液体敏感性,各周期时有额外的试验时间,以配置试验设备和制定人员方案。必须在24 小时内恢复第二或后续周期试验。不得在两次周期试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其它环境试验。

DO-160振动试验
1 测试的目的
这些测试证明,当处于合适安装所规定的振动级别情况下,设备符合适用设备性能标准(包括持续性要求)。
2 适用性
下面描述的振动测试适用于安装在固定翼螺旋桨航空器,固定翼涡轮喷气飞机、涡轮风扇以及改装涡轮风扇航空器和直升飞机上的设备。为了显示与性能标准相符合而执行的特定振动测试在本段中予以了规定,并且取决于下列三个标志:(1)航空器类型;(2)测试类别;(3)航空器区域定位。随后的章节中阐述了完成这些测试的要求和程序。
2.1 振动测试类别定义
选自下列规定种类的合适种类应基于性能的设备证明所要求的保证水平。对于固定翼航空器上的设备,可以执行标准或强烈振动测试。完成高水平短持续时间测试的需要基于设备性能要求。对于直升航空器上的设备,只有坚固测试可以进行。
2.1.1 标准振动测试(S 类)
固定翼航空器的标准振动测试表明,设备将满足在航空器普通操作条件中发生的振动环境下的功能性能要求。
2.1.2 强烈振动测试(R、U、U2 类)
强烈振动测试证明,设备在处于振动条件下会平稳地进行操作,同时也证明设备在处于耐久性振动水平下仍然能够平稳地操作。该测试包括了设备功能性能和结构整体性的证明。测试应在所有设备上执行,对于抗击长期处于振动环境的效果必须予以证明。执行替代标准振动测试的该测试的必要性应由相关的设备规定来确定。U 和U2类为安装在带有未知转子相关频率的直升机上的设备类型。坚固测试可以或不可以代表使用寿命测试。寿命测试取决于振动环境,设备处于与测试电平相关的环境下。如果振动环境是已知的,机载设备环境试验,相关设备规范要求进行寿命测试,通过采用可接受的劳损比例关系来调整测试电平/测试次数,来使得坚固测试代表寿命测试。
2.1.3 、短时持续振动测试(H、Z 类)
在发动机风扇叶片磨损期间发生的固定翼航空器反常振动情况中,会遇到的持续时间短的瞬时振动。该测试应该应用于性能的功能丧失会危及到航空器性能的设备上。H 类测试是包括了所有应用的普通测试。Z 类测试包括了限制性低风扇频率应用。这些测试不能取代标准测试或强烈振动测试。可以参见下列注意事项。
警告:有关一些特定发动机失调的振动级别的全面分析没有基于这些限度来进行评价。因此,在没有进行额外测试或分析的情况下,对于一些应用而言,单是这一个测试也许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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