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郑州法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1年11月6日,河南律师事务所。自其成立以来,法源即致力于提供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其在河南律师行业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为所识知。历经几年的发展,法源现已成为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在许多法律服务领域占据地位的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其服务水平。

郑州法源律师事务所全所范围内一体化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及的通讯设施,更从硬件上保证了法源可及时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法源在以其卓越的服务水准和出色的工作业绩获得客户高度赞誉的同时,还获得了各委托人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郑州法源律师事务所创办人孙飞律师,自创办律师事务所以来,遗产继承 分配,励精图治,带领全所律师众志成城,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每年为多家公司企业、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了卓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源律师事务所,遗产继承权,我们希望基于客户的需求去发展,而无损我们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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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时效限制
遗嘱继承在本质上是财产所有权的流转,所以遗嘱继承的效力会受到财产所有权效力的影响。为了促进财产流转,充分利用财产,不让财产承受人躺在权利上睡觉,对遗产承受人继承权利的保护期限作了一定的规制,表现在:
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郑州遗产继承,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继承法》第3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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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 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2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2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2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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