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商务网,免费信息发布推广平台,您可以 [登陆后台] 或 [免费注册] 无忧商务网 | 企业黄页 | 产品库存 | 供求信息 | 最新报价 | 企业资讯 | 展会信息
主营产品:

当前位置:首页>>商机库>>交通肇事律师热线|郑州交通肇事律师|郑州振豫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律师热线|郑州交通肇事律师|郑州振豫律师事务所高清图片 高清大图

交通肇事律师热线|郑州交通肇事律师|郑州振豫律师事务所高清图片 高清大图
交通肇事律师热线|郑州交通肇事律师|郑州振豫律师事务所高清图片 高清大图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河南振豫律所权威解读 驾驶人违反实习期违反管理规定处罚如下:实习期驾驶人违反实习期管理规定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公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这些车辆有的属于公共交通工具,有的属于特种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公共安全责任重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实习
联系方式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联 系 人:王律师
联 系 QQ:892877469
联系电话:0371-56722187 手机:15324885608
联系传真:0371-56722187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城(邮政编码:450003
网铺地址:nsgaj157526.cn.cn5135.com
发 布 IP:()
联系方式
河南振豫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王律师
联系QQ:892877469
电话:0371-56722187 手机:15324885608
传真:0371-5672218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与宋寨南街交叉口升龙汇金城(邮政编码:450003
网铺:nsgaj157526.cn.cn5135.com
发布IP:()
相关搜索:
安徽 北京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河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吉林 江苏 宁夏 青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上海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重庆 辽宁 江西 内蒙古
无忧商务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3 www.cn513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08603号
行业子站: 机械 库存 建材 物流 礼品 能源 农业 汽摩 食品 通讯 五金 玩具 矿产 印刷 休闲 服务 服装 化工 环保 电子 纺织 电工 电脑 电器 办公 安全 包装 仪器 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