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困难的是小区居民的不理解。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型立体停车设备,有些小区在90%以上居民签字同意,施工人员已经进场后,依然会因为个别居民阻扰施工,立体停车设备,让停车场修建不了了之。 “一边是机动车在小区内外肆意乱停,一边是居民张贴的禁止修建停车泊位的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