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赣州写字楼物业管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a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