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相关规定一、审批项目依据: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9月1日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条。二、审批时限: 一般工程8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平方米以下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的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