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婴员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在各有关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和审定的人员有:丁宗一、万燕、王练、王书荃、王丽瑛、吴凤岗、杜丽蓉、张斌、张立中、陈英、陈蕾、陈学锋、胡红星。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得到了北京华夏汇才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儿童育婴师,在此一并致谢。本《标准》经人民共和国劳l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2003年1月23日起施行。六、本职业在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