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名称的拟制原则 名实一体,避免自相矛盾 名称要从某一个侧面反映出商品的某种特征,商标,这种特征应该与商品有一定联系,而不应出现商品的名与实不相称或有商标标致损商品形象的现象。如“黑豹牌农用车”,“黑豹”显示了车子的强劲有力,“菊花”电扇的“菊花”给人以清凉感,名实结合是合理的。 如果您有商标一类的纠纷需要解决,那么您可以联系我们国泰佳明,国泰佳明作为商标类事件的解决公司会给您一个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