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草案提出,土壤改良,“地方人民1及有关部门对因承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等活动所支出的费用,有权向土壤污染责任人去追偿”,“所以有权干这个事,所以有没有可能也设立一定的时限,让限时启动做土壤修复这件事。”还有人大常1委会委1员提出,对于造成土壤重金属污染的责任人应追其刑责。 水为生命之源,土为生息之本。一“源”一“本”,表明人与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