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1委会委1员沈春耀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重点应该在于如何确定土壤污染责任人,“就土壤污染防治问题进行立法有相当的难度,我们之前的环境保护立法都有一个明确的污染源头,而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地域性,以及治理难、周期长等特点。有的污染是很多年前不知谁在这里搞坏的,留下的后果都由现在的人承担。所以土壤污染责任不容易确定,责任的追究和治理责任的落实也就比较难。”,他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