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依据:电磁灶 GB 21456-2008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3500W。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温馨提示:我们是能效中心授权的LED灯检测机构!我们以的职业精神为企业提供能效检测,采暖炉能效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