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第八条 ?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