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1道路交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2道路交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道路交志的颜色范围,按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道路交志的文字应书写规范、正确、工整。根据需要,道路标志牌,可并用汉字和其它文字。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交志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