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者,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并佩戴离岗证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第六条 禁止在车间聊天、嘻戏打闹、接听私人电话、玩手机、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离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GMP车间净化,违者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