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铁盒上的商品名须经药品监督局批准后方可在包装、标签上使用。商品名不得与通用名连写,应分行。药品铁盒上的商品名经商标注册后,仍须符合商品名管理的原则。药品铁盒上的通用名与商品名用字的比例不得小于1∶2(指面积)。铁盒上通用名的字体大小应一致,不加括号。四、同一企业,药品铁盒批发,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指药品规格和铁盒包装规格两种),药品铁盒生产厂家,其铁盒和标签的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不得使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