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1)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2)专利的主题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专利法》第五条);(3)专利的主题不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专利法》第二十五条);(4)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