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电力市场消纳保障。基地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基地项目电力消纳范围、明确保障基地项目电力优先消纳的措施。基地所在省级电网企业应提供基地项目发电全额消纳或达到规定的低保障小时数(或限电比例不超过5%)的论证意见及承诺;基地所在地市(县)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基地电力全额消纳,家用光伏发电价格,承担基地项目因限电达不到低保障小时数相应欠发电量的经济补偿责任。 (5) 铝合金: